记者注意!新版新闻记者证如何换发?换证时间表来了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2019年全国统一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将于2019年12月2日开始,至2020年3月31日结束。换发期间,旧版新闻记者证继续有效使用。

2020年3月31日后全面启用新版新闻记者证,旧版新闻记者证将全部作废。

如何识别新版新闻记者证?

1.新版新闻记者证高107毫米,宽77毫米。红色封皮,封面凹烫印亮金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新闻记者证”中英文字样。内页共四页,其中五年年检集中在内四页。

2.封二左下角烫印圆形全息标,全息标呈银色,摆动时,其色彩随着角度而变化,标内可见“新闻记者证”字样和五角星图像。

3.内二、三页满版印有1张长城手绘图,图片在自然光下观察不可见,在紫外光下观察清晰可见。

4.内三页中间位置印有防复印可变二维码,每个二维码关联新闻记者的身份信息,使用智能手机扫描即可核验记者身份真伪。二维码下方有凹印防伪花团,花团上可见“记者证”字样,触摸花团,有凹凸感。

5.内三、四页可见开窗式安全线。

6.新闻记者证流水号采用红色双波段号码,一本一号,无一重复,号码在自然光下观察呈红色,紫外光的长波光下观察显亮红色,紫外光的短波光下观察呈绿色。

新版记者证全国换发时间表

第一批:2019年12月2日至31日

中央、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

第二批:2020年1月2日至22日

中央、吉林、上海、山东、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

第三批: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

中央、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

2019年新闻记者证换发操作说明

一、申请材料清单

各新闻单位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换发新闻记者证,须完整、准确提交以下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1.拟申领新闻记者证人员的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电子版〔像素(90~137)×(120~170),宽度和高度比例为3∶4,JPG格式,大小100K以内〕。

2.《领取新闻记者证登记表》《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通过中国记者网“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填报下载)。

3.拟申领新闻记者证人员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毕业证、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证书或新闻、播音主持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文件。

4.拟申领新闻记者证人员与新闻单位签订的保密承诺书、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拟申领新闻记者证人员的公示名单。

二、材料提交要求

1.中央新闻单位和北京市属新闻单位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换发新闻记者证,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加密终端登录中国记者网“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填报信息、提交个人照片电子版及其他申请材料PDF版,无须提交纸质版。

其他省区市新闻单位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换发新闻记者证,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加密终端登录网络系统填报信息、提交个人照片电子版(无须提交其他申请材料PDF版),同时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交其他申请材料纸质版(《领取新闻记者证登记表》《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须为原件,其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妥善有序保管纸质申请档案材料,国家新闻出版署将派专业人员进行档案电子化处理。

2.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新闻采编人员申请换发新闻记者证,由中央新闻单位审核其驻地方机构新闻采编人员资格条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再通过网络系统按程序进行申报。

3.对于具有新闻、播音主持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申请换发新闻记者证,中央新闻单位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连同有关人员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并报新闻记者证核发办公室核准后,再通过网络系统按程序进行申报;地方新闻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人员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由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核准后,再按有关规定程序申请换发新闻记者证。

三、领取新闻记者证

1.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核确定新闻记者证发放名单、数量并统一组织发放。新闻记者证编号由中国记者网网络系统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确定的编号规则自动统一编制。

2.中央新闻单位新闻记者证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打印并发放;地方新闻单位新闻记者证由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统一打印并发放。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新闻记者证由派出驻地方机构的新闻单位向有关发证机关领取并发放。

3.各新闻单位在领取新版新闻记者证前,须在本单位及所属媒体的显著位置公开声明正式使用新版新闻记者证,宣布已收回、作废旧版新闻记者证,并公示新版新闻记者证持有人员名单,公布本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中央新闻单位公布新闻记者证核发办公室电话:010—83138953,地方新闻单位公布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10天。

4.各新闻单位领取新闻记者证后,须在新闻记者证相片位置粘贴记者相片(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在网络系统上提交的照片一致)后,加盖本新闻单位(主办单位)钢印(公章)。

5.各新闻单位负责统一收回旧版新闻记者证,并分别交由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销毁。

来源:广电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