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实施全域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办实施时间
从2019年7月1日起,全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可在全市范围内就近选择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通办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通办业务范围
1、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
(1)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个人住宅(含车位车库)及商铺、存量房因买卖、赠与、继承导致的转移登记;因地址、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号码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变更登记。
(2)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住宅(含车位车库)及商铺抵押权的首次、变更、转移、注销登记。
2、档案查询业务
核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出具查询结果,因税款缴纳、银行贷款、限购证明等出具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
说明:划拨土地、退税业务均不在此次通办范围。同时,下列情况也暂不列入此次通办范围:
1、登记簿或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标明解困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特殊性质房屋的转移登记。
2、享受征收(拆迁)契税抵免优惠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3、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纯土地抵押登记、民间借贷抵押业务。
三、开展通办服务点
市级: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二楼),咨询电话0711-3861638;
鄂城区:鄂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鄂城区鄂东大道47号区行政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11-5917901;
华容区:华容区行政服务中心(华容区华容镇体育路66号区图书馆一楼);咨询电话:0711-3588322;
梁子湖区:梁子湖区不动产登记窗口(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咨询电话:0711-2415869;
葛店开发区:葛店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葛店开发区广场西路1号管委会行政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11-3813505;
特此通告。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
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