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市委书记王立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努力探索具有鄂州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乡村治,百姓安,则国家稳。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走乡村善治之路,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和关键。《指导意见》为做好新时代乡村治理工作确定了基调,提供了遵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实现乡村治理有魂。坚持党建引领,把基层党建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健全协同机制,使各类组织各有其位、各司其职;提升治理能力,让广大农村党员在乡村治理一线长才干、壮筋骨。要始终坚持统筹推进“三治融合”,实现乡村治理有序。发挥自治基础作用,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乡村治理共同体;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营造良好的乡村发展环境;发挥德治先导作用,提高村民的道德修养,促进乡村和谐稳定。要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乡村治理有力。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乡村治理工作合力;创新方式方法,加快网上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投入力度,落实激励措施。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调查研究,系统梳理、认真总结乡村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作法、好成效。要把乡村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将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统筹推进。要建立健全乡村治理工作科学考评机制,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
会议还审议和研究了其他事项。
鄂州融媒体中心记者:周长庆
责任编辑: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