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少杰、吴友安,副市长李忠禄,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徐红红参加检查。
检查组成员分为两组,实地察看了杜山镇先台村1、2组养猪场排污整治情况,蒲团乡郭垱村大同食品工贸公司排污整治情况,以及梁子湖区、鄂城区、葛店开发区、华容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排放和丁桥港污染治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检查组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水污染防治的信心与决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坚定不移走绿色高质量发展新路,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铁腕整治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着力整治长江沿线环境污染问题,加强工业水污染、城镇水污染、农业农村水污染、船舶水污染等方面的监管与整治。要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水污染防治的法定职责。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实施逐件销号制,加大力度把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涉水问题整改到位。要加强环保法治宣传和信息公开,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让守护清水绿岸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鄂州融媒体中心记者:王凤玲 祝菁 孙云 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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