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要扶“孝”

□陈敏 

笔者在扶贫村调查了解到,在一些农村登记在册的贫困户当中,很大一部分是“老人户”,老人们没和子女一起生活,加之年事已高,逐渐丧失创收的劳动能力,家庭收入也处于当地贫困线标准以下,如遇病痛,更是雪上加霜。 

这些“贫困老人户”的家庭户口本上只有两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有的为一人)。而事实上这些老人并不是孤苦无依,他们大多有儿有女,有的儿女生活还十分富足,在城里有车有房。扶贫精准识别是以户为单位,由于部分老人的户口与子女不在一起,加上这些老人抱有为子女减轻负担的心理,隐瞒了部分真实情况,致使收入在贫困线下。还有一些人看到现在政策好,有利可图,便将老人的户口分离出去,让他们居住在乡间简陋的破房内,村里看到老人生活困难,便将其纳入贫困户序列。 

扶贫是当前各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件大事,并且成效甚佳。然而,面对上述这样的“贫困老人户”,“输血”还需“扶孝”。女儿嫁出去了暂且不说,但儿子成年娶亲后,就和父母分了家,分了户口,却不能把孝道、把赡养老人的义务也扔掉了! 

俗话说,养儿防老,父母将儿女含辛茹苦地养大,就是希望儿女孝顺,能够安享晚年。但一些子女为了自己活得潇洒,竟然钻政策空子,将赡养的义务丢给国家,这些问题反映出孝道缺失。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如果这类老人的子女都能恪守孝道,极尽孝顺之责,或不离不弃,或努力为老人创造颐养天年的更好条件,使之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此类“老年贫困户”理应不存在。 

精准扶贫就是为了精准脱贫,精准脱贫的目的就是要真脱贫、久致富。如果不解决好子女不孝的问题,此类丧失基本劳动力的老年贫困户,即使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再多再好的产业、项目、就业等支持,也会因为他们的力不从心而“无用武之地”,即使政府最终“兜底”,也只是权宜之策,并非长效之计。如果每个人、每个家庭再效而仿之,不仅会加重国家和社会的负担,而且会助长不孝之风气,这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格格不入。 

国以人为本,人以德为本,德以孝为本,孝乃百德之基。扶贫,先扶志,重“孝”德。扶贫重在扶志,不仅要扶贫困对象的志,而且还要扶老年贫困户的子女之志。扶其子女的志,就是要教育引导他们尽孝道、为人事。 

侍奉和赡养父母是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因此,无论从道德层面还是从法律层面,子女都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管老人。扶贫脱贫,一定要将物质帮扶与精神帮扶结合起来,将扶贫与扶志结合起来,将扶贫与扶孝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传、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开展孝道文

 

化宣传,同时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追究法律责任。 



鄂州融媒体中心记者:周云龙

责任编辑: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