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来,一到夏天,鄂黄长江大桥鄂州桥头就恶臭难闻。原来,桥头下常年裸露着一座“垃圾山”。
然而,今年夏天“垃圾山”不见了,桥底还安装了监控,防止有人再次倒垃圾,周边居民拍手称好。原来,经过12天连续作业,桥下的1732车、2.55万立方米的固体废弃物已被清运一空。
十多年的“垃圾山”是如何消失的?这要从鄂城区检察院的2份检察建议说起。
5月,鄂城区检察院接到市民举报,称鄂黄大桥下垃圾成山,多年来一直得不到治理,希望检察机关“管一管”。接到举报后,该院公益诉讼部检察官来到鄂黄长江大桥进行了实地取证。办案检察官发现,建桥遗留的建筑垃圾和居民遗弃的建筑废物几乎掩盖了整个桥墩,附近蘑菇养殖个体户废弃的培养容器垃圾发出阵阵臭味,附近大桥的配电工程公司在桥底空地堆放了电线、变电器等许多工程材料,甚至有小作坊将生产污水直接向桥下排放,气味刺鼻难闻。
为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在深入调查后,向具有监管职责的2家单位分别发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督促2家单位依法履职,及时清理桥下废弃物,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监管。
接到检察建议后,2家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并着手整改。经过12天的连续作业,共清运固体废弃物2.55万立方米,最终将桥下垃圾清理完毕。除了清理垃圾,还在桥下安装了视频监控,并安排执法人员日夜巡查,防止违法倾倒垃圾行为再度发生。经过检察机关和2家单位共同努力,鄂黄长江大桥下及周边环境焕然一新。
2份检察建议移走一座“垃圾山”,正是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的一个缩影。
2017年以来,市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挽回被损毁或占用的国有林地、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91.83亩,督促恢复治理被污染长江水域面积9.5万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5公里,督促关停和整治其他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6家,督促关停、整治违法养殖场3个。
通讯员:刘婷、范凌坡
责任编辑: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