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英忠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关键要从弄清基本概念、明确制度优势、坚定制度自信三个方面来把握。
弄清基本概念是学习全会精神的理论前提
国家制度是指一个国家的宪法、法律规定的关于这个国家的性质和形式等方面的制度总称,包括国体和政体两个方面。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没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
由此可见,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三个既有区别又紧密联系的概念,弄清三者关系是学习全会精神的理论前提。
明确制度优势是领会全会精神的核心内容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系统总结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
根本制度包括:党和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即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和全面领导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文化制度,即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制度;社会治理制度,即共建、共治、共享制度。
基本制度包括:三大基本政治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三大基本经济制度,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重要制度是由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派生出来的,贯穿于国家治理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制度。
根据上述逻辑关系和制度分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归纳提炼为十三个方面:
坚持党的集中领导,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坚持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坚持改革创新,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德才兼备,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坚持党指挥枪,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坚持“一国两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
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根据制度的分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三个历史阶段形成的过程出发,总结提炼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十三大显著优势,形成了《决定》的主体部分,明确制度优势,就能领会全会精神的核心内容。
坚定制度自信是贯彻全会精神的关键所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
中国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前赴后继探寻适合中国发展的制度模式,一些人尝试学习西方的各种制度形式,包括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多党制、议会制、总统制等。历史证明,照搬照抄西方制度模式的各种方案,都以失败而告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是在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化的传承中走出来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在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力量办大事,具有强大的国家能力和效率,体现了明显的制度优势。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以及两党制或多党制,往往使得国家权力机构之间、政党之间相互攻讦、相互推诿、效率低下。
通过纵向的历史分析和横向的现实比较,历史和现实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符合中国国情,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自我变革能力,从而坚定中国人民的制度自信。
坚定制度自信是贯彻全会精神的关键所在。(作者系鄂州市第四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
责任编辑: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