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省人社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统一部署要求,我市今年为150家企业发放2018年度失业保险费1921.49万元,惠及企业职工38979个。
今年稳岗返还新政规定,对暂时性生产经营因难、恢复有望,且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困难企业,按本地6个月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确认返还金额,返还标准大幅度提高。经认定,我市稳岗返还困难企业6家,返还金额891.02万元,稳定岗位1341个。
稳岗返还作为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政策举措,将为企业前行“卸了包袱”、为转型升级“加了燃料”、为研发创新“添了底气”,政策有效精准,影响直接而深刻。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凤玲
通讯员: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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