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离校时间为2020年1月8日,普通高中学校离校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下学期,定于2020年2月6日(正月十三)、7日(正月十四)统一报到注册,2月10日(正月十七)正式开学开课。
放假前,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做好教育教学总结考核等学期结束各项工作,要通过家长会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将寒假工作有关安排告知学生监护人。
据了解,各校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报告书,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期末评优评先工作。要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成长记录等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要牢牢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落实学校领导带班的假期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值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加大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确保学校校舍和财产安全。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通知》要求,要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召开家长会、主题班会和发放《寒假安全温馨提醒(责任告知)》等方式,一个不漏地提醒每位家长,务必承担起假期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职责,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救能力,让师生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
在职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严格执行教辅资料征订相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走进大自然,开展观察性、探究性学习。根据实际,密切与家庭和社区的联系,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方便、公益性的实践活动项目,满足学生假期校外活动需要,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积极引导师生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对贫困生、学困生和留守少儿家庭的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培养学生社会担当和公民责任意识。
要充分利用春节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和孝老爱亲教育。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方案,确保家庭经济困难辍学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在2020年春季开学按时返校,不让一个学生因贫辍学。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徐麟
责任编辑:熊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