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改革发展亲自谋划、亲自决策、亲自推动,多次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为统计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完善统计体制”,国务院出台《统计法实施条例》,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着力构建高质量统计发展体系,实现统计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着力提高统计调查能力

统计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积极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充分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作用。统计管理体制、统计方法制度是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在统计工作中的具体细化。当前我们要严格执行统计标准、方法制度、加强统计管理、规范统计工作流程,确保各项统计调查严密规范。发挥好统计“风向标”“晴雨表”“测量仪”作用,有序推进核算、投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统计改革、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积极引导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确保统计资料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着力提高统计服务能力

统计工作要在改进方式、优化服务上持续发力。要制作统计精品,构建“统计数库”。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公布传播统计数据,在进一步畅通统计公报、统计月报、领导干部手册、统计年鉴等政府统计数据公布及新闻发布会、统计开放日传播主渠道的同时,做强做优鄂州统计信息网、鄂州统计微讯。健全统计数据公布预告知机制,确保全社会公平公正获取统计数据。不断丰富数据公布内容,增加质量、效益、结构、收入、分配、能源、资源、环境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数据公布。便捷生动发布数据,加快构建文字、表格、图形等多样化统计产品体系,方便统计用户理解使用;要打造精品力作,构建“统计智库”。适应统计监督需求,以统计数据为基础,优化数据服务,开展统计分析和课题研究,不断挖掘数据价值,丰富统计产品,围绕重点、热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撰写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统计分析,为科学决策、实施监督提供支撑性依据。

着力提高统计监督能力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改革各项决策部署。要持续抓好中央印发的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的再学习、再宣传、再落实,稳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加大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问责曝光力度,从源头遏制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要继续抓好统计治理体系,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能力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区级统计能力,继续巩固提高乡镇统计“八有八化”和村级统计“五有五化”建设,稳步推进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要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确保基层数据源清流洁。要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严格统计数据资料管理与公布,定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坚决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要全面推行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畅通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实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调查工作记录制度,稳步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对统计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在全市构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环境。(作者为湖北省统计局鄂州调查监测分局局长)



责任编辑: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