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26日12时起,鄂州市中心城区限制机动车辆通行,经公安交警部门路上巡查和智慧交通巡查发现,部分机动车辆违反市防控指挥部7号令通告要求,在非紧急情况下上路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已将车辆违法信息录入系统。
今天,我们曝光2月2日至3日我市中心城区闯禁行机动车辆名单,再次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无紧急情况,不要驾车出门。
【闯禁行车辆曝光台】第三期
1、鄂G02971 违法时间:2月2日地点:武昌大道 驾车出行事由:买东西
2、鄂G6YF56 违法时间:2月2日地点:武昌大道 驾车出行事由:买东西
3、鄂G05070 违法时间:2月2日地点:民福路 驾车出行事由:练车
4、鄂A0TE39 违法时间:2月2日地点:滨湖南路 驾车出行事由:买东西
5、鄂A29UR7 违法时间:2月2日地点:寿昌大道 驾车出行事由:买东西
6、鄂B8G565 违法时间:2月2日地点:祝家湾 驾车出行事由:买东西
7、鄂G6S661 违法时间:2月3日地点:滨湖东路 驾车出行事由:买菜
8、鄂A66FB5 违法时间:2月3日地点:武昌大道 驾车出行事由:买菜
9、鄂A80F7E 违法时间:2月3日地点:滨湖东路 驾车出行事由:买菜
10、鄂JKY079 违法时间:2月3日地点:滨湖南路 驾车出行事由:买东西
11、赣J6L999 违法时间:2月3日地点:武昌大道 驾车出行事由:买东西
2月2日闯禁行机动车辆(50辆)行驶区域分布图
2月3日闯禁行机动车辆(58辆)行驶区域分布图
针对广大市民关心的机动车禁行范围问题,鄂州交警在此回应,我市主城区,包含凤凰街道、古楼街道、西山街道、樊口街道管辖范围。
鄂州交警将通过机动巡逻和视频巡查的方式,加大对主城区主干道重点区域闯禁行车辆的管控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在中心城区上路行驶的,将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处罚。
对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将处罚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严防严控 共克时艰疫情当前 交警不退鄂州交警将继续为您的平安护航!
来源:鄂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