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三无”产品口罩,行政拘留!

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涉防疫口罩案件,有效维护疫情防控用品市场秩序。

1月28号,市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时,在城区某大药房现场扣押三无产品口罩一盒47片。

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民警  孙子阳:产品的包装是全日文的,没有任何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没有中文的生产厂家,以及中文标识的产品合格证,属于一种典型的三无产品。

经调查,店员廖某进购不合格口罩冒充医用口罩销售,欺骗消费者,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因其积极认错,配合调查,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廖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负责人  曹水清:在疫情期间公安机关对于药品经营者包括医药公司和一般的连锁药店,生产销售伪劣医药防护器材,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对于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达到犯罪标准的,公安机关也会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按照非法经营定罪论处。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吴云柯

责任编辑:江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