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人员离开鄂州手续办理程序
当事人自备车辆——在小区(湾组)卡口填写诚信承诺书——社区(村)核对汇总信息——社区(村)通知当事人出发——当事人凭诚信承诺书可通行市内卡口——高速卡口查验诚信承诺书,测温登记后放行
市内交叉滞留人员返程手续办理程序
当事人自备车辆(无车辆的,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安排交通工具)——在小区(湾组)卡口填写诚信承诺书——社区(村)核对汇总信息——社区(村)通知当事人出发——当事人凭诚信承诺书可通行市内卡口,配合测温登记,经普通公路返家
备注:
1.暂不受理滞留人员返回北京
2.返回省外的人员必须提交工作单位证明,目的地县区级指挥部(县市区政府)同意接收,由用工方或组织方租用有营运资质的社会车辆,实现“点对点、一站式”精准输送
3.原则上当事人承诺后,社区(村)24小时内通知当事人出发
4.承诺书一式两份,当事人和社区(村)各一份
附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3号)
根据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在继续执行严格的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基础上,就做好滞留人员和复工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市域内因疫情滞留需要返回居住地人员,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个人健康监测证明,可以经普通公路当日单程“点对点”返程。
二、省内其他市州和省外(高风险地区除外)因疫情滞留需返回鄂州人员,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出发地村(社区)出具的个人健康监测证明,可以单程流动,在市际卡口或高速卡口测温并登记人员信息后放行。
三、滞留鄂州的省内其他市州人员需离开鄂州的,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个人健康监测证明,测温正常即可单程流动。
四、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集中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帮助外地滞留在鄂州人员安全有序返乡(北京市除外)。
五、所有流动人员,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湖北健康码或个人健康监测证明,接受测温,到达目的地后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自觉遵守防疫防控管理有关规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