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禁行”首日 查扣61辆违法摩托车

 11月21日是我市“两车”综合整治三轮车“禁行”第一天。当天由交警、交通、城管、工商、质检等部门及凤凰、古楼、西山街办组成的联合执法人员兵分几路,共查扣违法三轮摩托车61辆。

当天下午2时30分,记者在滨湖北路与古城路交汇路段执法点观察半小时,发现仅有一辆红色三轮电动车因违规上路被依法查扣。随后,记者乘车沿古城路、南浦路和武昌大道等路段一路观察,几乎没有看到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上路,二轮摩托车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且每间隔一段距离均有执法人员疏导交通。

“之前对于违规上路的电动三轮车,我们会现场与驾驶人签订保证书,并口头教育,但从今天起,将依法查扣,并予以处罚。”交警支队政治处主任汪联清告诉记者。

汪联清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电动三轮车”属于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应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应具备相应类型的机动车准驾资格。此次“两车”综合整治全面查处和禁行阶段为11月2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电动三轮车无号牌上路行驶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12分;无证驾驶的,依法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准驾不符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12分,情节严重的,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拒不配合执法且警告无效的,传唤其到公安机关,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强制传唤带离现场。

另悉,“快递三轮车”及驾驶人员过渡期配额及专用标识、标牌已配发到位,运输蔬菜的三轮车也可在规定时间段运营。(记者温博侃 实习生刘晨辉  编辑陈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