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起
鄂州爱尔眼科医院正式开诊!
尊敬的患者朋友及家属:
为了贯彻落实鄂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有关工作会议精神,满足广大患者眼部就诊的需求,我院经鄂州市卫健委检查合格,4月20日全面开诊。
接诊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接诊实行预约制,分时段就诊。
预约方式:
A、在线预约:关注“鄂州爱尔眼科医院”公众号并点击“咨询预约”B、电话预约:0711-3898818C、客服微信预约即日起,我院大门入口处将设立预检分诊台。
医院实行网上分时段预约挂号,科学间隔每位患者的就诊时间。来院就诊的患者需提前进行预约挂号。
所有患者及人员进入医院必须先过预检分诊。请您响应政府的号召先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后进入公共区域,若您需更换口罩,请将使用后的口罩丢弃在指定垃圾桶内,另所有患者及人员须配合测体温、登记发热病史、疫区接触史、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居住地等信息。
就诊要求:
疫情期间、为减少感染发生,请您在门诊就诊前务必详细阅读以下要求,遵照执行。
1、进入医院(含急诊、门诊、住院部等区域)请佩戴口罩。一名患者最多一名家属陪同。
2、 家属中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病学病史、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居家隔离者、其他可疑不适症状者,不能进入医院。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医护人员建议,真实、完整地登记有关信息后,遵照医院安排转诊到定点医院就诊。
3、进入门诊楼前需为您及陪同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进入门诊就诊,发热(体温≥37.3℃)者请到定点发热医疗机构就诊。
4、请您进行眼科设备检查时请勿说话;在候诊区或与医生交谈时,请保持间隔1.5米的距离。
5、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以上所述事宜,意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敬请广大病友及家属理解支持!
以下是该院日常消杀工作图片:
来源:鄂州爱尔眼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