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个人贷款用途不合规 沈阳辽中富民村镇银行收5份罚单

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中国银保监会辽宁银保监局对沈阳辽中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中富民村镇银行”)开出5份罚单,其中针对发放个人贷款用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辽中富民村镇银行罚款20万元。

另有四名相关负责人因对此违法违规事实负有直接责任而分别受到警告、罚款、禁止从事银行工作五年的处罚。其中,法定代表人宋晨光受到警告及罚款五万元的处罚;周长喜受到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五年的处罚;李伟、颜宁分别受到警告处罚。

辽中富民村镇银行成立于2010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是盛京银行在沈阳沈北、新民、辽中、法库等地发起设立了4家富民村镇银行之一。

另外,同由盛京银行发起设立的沈阳法库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库富民村镇银行”)也受到银保监会处罚。据银保监会官网显示,中国银保监会辽宁银保监局针对法库富民村镇银行违法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及案件信息迟报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银保监会、人民银行都非常关注银行发放贷款的用途、流向问题。近日网传深圳出现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向深圳市各商业银行下发通知,要求辖内银行自查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及企业房产抵押经营贷款业务,涉及存量余额摸底、贷前准入及贷中后管理情况。

在银行业保险业一季度运行发展情况发布会上,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回应深圳“房抵贷”问题时表示,如果通过房产抵押申请的贷款,不管是按揭还是经营贷款,要求银行监控资金流向,确保资金流向申请时的标的上,如果流向房地产市场要坚决纠正。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同时表示,将严格依照上述实施办法,会同银保监部门加大对贷款贴息项目的审核力度,严防不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项目混入,骗取财政资金。一旦发现并查实,将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