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鄂州市应对疫情纾困专项贴息资金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我市设立20亿元贷款额度的应对疫情纾困专项贴息资金,着力缓解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尽快恢复造血能力,重新树立发展信心。
方案明确了贴息对象。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法人企业。企业必须征信记录良好、正常纳税、具有基本信贷准入条件,企业有产品、有市场、有前景,经过帮扶能够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优先支持制造业企业(重点保障产业链关键企业),以及服务业、商贸业、农业、物流业等领域企业。
方案明确了贴息时间。对纳入专项贴息资金支持名单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25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贴息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方案明确了贴息金额。原则上单户企业贷款金额在300万元以内,制造业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银行积极发放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
方案还设计了企业名单收集、分发及贷款发放等工作流程。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