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四千五百余件

本报北京7月26日电  (记者倪弋)记者2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理涉疫案件,共批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4480件5370人、起诉4527件5565人。其中,四类妨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犯罪突出,分别为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犯罪,虚假销售防疫物资的诈骗犯罪,哄抬防疫物资、生产物资、民生物资价格犯罪以及其他妨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如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的,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起诉了251人。

据了解,为助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检察机关优化办案方式,切实加快办案进度,注重提升退回补充侦查工作质量,有效缩减了办案周期。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案件6289件,占受理涉疫审查起诉案件的92.8%;提起公诉的犯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177394件,适用速裁程序77649件;办理审查起诉案件的退查数同比下降21.3%,延长审限数同比下降28.4%;自行补充侦查522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倍多。

此外,全国检察机关今年上半年共起诉诈骗犯罪58101人,同比上升35%。其中,起诉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诈骗犯罪32463人,同比上升77.1%。特别是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中,诈骗犯罪多发,检察机关起诉诈骗犯罪人数占全部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人数的43.4%。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