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凰街道防汛问责奖励办法正式出台。
街道对在执行防汛抗洪抢险任务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分别进行精神奖励和物资奖励。精神奖励主要采取通报表扬、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对先进者嘉奖记功等方式进行。对认真巡查,及时报告和处置险情,在危险关头,组织群众转移或抢救人民生命财产有功者,街道将给予200-500元奖励。
同时街道防汛指挥部对全街参与防汛的人员、各值守堤段相关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各网格党员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问责追究按情节严重分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责令免职三种。对街道防汛工作相关人员在防汛工作中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
奖励问责办法旨在有效激发工作动力,弘扬街道党员干部的抗洪精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街道还相应成立24小时值班巡察督导专班,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分别带队,对街道江堤上的5个哨所落实防汛值班、巡堤查险等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巡查督导 。(通讯员 朱晓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