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五位一体”“四个全面” | 减时间减材料减程序!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体验再提升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4项有关不动产登记减时间、减材料、减程序的“三减”政策,不断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体验。

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自2020年7月1日起,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异议登记、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查解封登记、更正登记、换证登记,即时办结;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不含批量)及二手房转移登记(不含继承)、预告登记、变更登记,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受理完成后2小时办结;“标准地”供地的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

进一步简化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程序。自2020年7月15日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商业银行(抵押权人)的不动产登记,由抵押人、抵押权人在指定的抵押权人经营场所,通过网络或数据传输的方式申请办理,让抵押人“一次都不跑”。

进一步简化登记申请婚姻关系审查。自2020年7月15日起,自然人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主要依据当事人申报,无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权属来源文件(如房屋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赠与合同、拆迁协议等)记载的取得权利人办理相应登记事项,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查其婚姻状况。

进一步完善“一次也不跑”服务。自2020年7月15日起,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登记申请人可选择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颁发后,不动产权利人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州不动产线上综合服务大厅,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在线核验其有效性和真实性,让市民“一次也不跑”的服务体验得到进一步提升。

特约记者胡红卫 通讯员陈梦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