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惩治“四风”问题不松劲

因违规公款购买香烟、吃喝招待,沼山镇福利院院长胡某、聘用干部柯某,涂家垴镇第一福利院院长周某、梧桐湖新区东沟村原负责人杨某,均受到党纪处分。6月28日,鄂州市梁子湖区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同时,沼山镇东井村村委会原主任陈某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问题被通报。这是该区紧盯“小五长”,惩治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该区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在法定假日、重大活动等节点“摇铃提醒”,给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万余条,警钟常鸣。

与此同时,该区通过交叉式、点穴式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寸步不让,持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自觉净化思想,严守纪律规矩,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据介绍,该区针对公务接待“一函三单”不规范、公款吃喝、招商引资弄虚作假等方面的问题,对全区28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5个,已督促全部整改完成,4条问题线索正在调查核实。

今年1至7月,全区共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组织处理62人。

通讯员 夏赢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