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被划为1076个管控单元,按其功能实行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12月18日,我省发布《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生产生活不得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建设不得突破资源环境承载力,不符合准入清单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
“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19年11月,湖北“三线一单”成果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根据“三线一单”,全省划定为1076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目前,我省优先保护单元322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5.79%,以生态环境保护区域为主,包含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这些单元内,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
重点管控单元343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5.13%,主要是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城镇区和产业园区。这些单元将重点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411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9.08%,主要是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的管控单元,这些区域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相关负面清单要求。
据介绍,在产业布局、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我省将严格遵守“三线一单”,不变通突破、不降低标准,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
据悉,我省将建立“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三线一单”成果动态管理,每5年开展一次实施情况评估。5年内,因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等原因确需更改的,可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定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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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9万平方公里的国土,被划分为1076个不同单元,不同单元实行不同的生态管理。这意味着,我省为每一块国土标明了基本功能,实行如同社区网格般的严格生态管理。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人士称,基于“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湖北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建立“1+17+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这中间的“1”,是省级总体管控要求,“17”指各市州管控要求,“N”,即1076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每块土地都有“标记”
在湖北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上,鄂西地区基本被绿色覆盖,即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分别为红色和黄色,广泛覆盖了鄂中和鄂东地区,红色区域多以武汉为圆心向外拓展。
对于每一位湖北人而言,都可以找到脚下每块土地的生态“标记”,哪里要重点保护、哪里可以发展工业,一目了然。以武汉为例,总共104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29个优先保护单元,52个重点管控单元,23个一般管控单元。单元划分细到各区,如洪山区,有生态保护红线、黄陂武湖水厂水源地及汇水区、长江白沙洲水厂水源地及汇水区总共3个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则为洪山区和左岭镇。
“特保儿”九成面积优先保护
在1076个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被视为“开发建设禁区”。这些严格限制建设开发的地方,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公益林、地质公园和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空间等。
优先保护单元面积占比最高的为神农架,达到90.28%;其次为十堰,达到71.73%;第三为恩施,达56.21%。
优先保护单元内,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
工业区居住区间须设隔离带
根据《意见》,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是人口密集、工业林立的城镇区及工业园区。这些地方生活、工业排放集中,是产生污染物的重要区域。
重点管控单元面积占比最高的为武汉,达59.79%;其次为潜江,达56.81%;第三为荆门,达47.6%。
按照要求,这些区域内企业间、园区与居住区间须设置隔离带;合规园外不得建设钢铁、炼油、有色金属冶炼等项目;长江及主要支流岸线一公里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类项目;留足河道、湖泊、湿地“保护区”,严禁新建项目占用水域;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既有项目,将被要求整改、搬迁、退出。
农产品产地实行分级管理和跟踪管控,无风险和中轻度污染风险的农产品产地周边地区采取环境准入限制,重度污染风险区的农产品产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同时,在农产品产地外围隔离带内,禁止新改扩建土壤污染高风险企业。
农村严控化肥农药施加量
一般管控单元,面积占比最高为天门,达82.85%;其次为孝感,76.7%;第三为黄冈,占比61.54%。
据了解,该管控单元内,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相关负面清单要求,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规定,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湖北日报 全媒记者胡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