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民谚云:“三十的火,十五的灯。”意思是指除夕之夜家家的炉灶要红红火火,越烧越旺。十五(元宵)之夜,户户的门前要灯火辉煌,吉星高照。据说,这样可保新的一年明明亮亮、平安吉祥。
据史料记载,“元宵节”始于西汉平定“诸吕之乱”汉文帝登基之时,盛于东汉明帝颁令正月十五“放灯”,以示佛法大明。我国农历正月又称元月,汉语“夜”又称“宵”,故正月十五为“元宵节”,也有上元节、花灯节、正月半的说法。
在我市元宵节古已有之,特色鲜明,地方民谣十分有味。清《武昌县志》卷三载:“十三日张灯,曰试灯,至元夕而止。是日舂糯米为团,曰元宵……上元前后数夕,剡木蒙纸如龙状,置灯其中,曰龙灯。其各肖禽兽台阁形者,曰散灯……”可谓集元宵节民间习俗之大成。
回味儿时元宵节的火树银花、流光溢彩的美景,至今仍令人如梦如幻,沉浸其中,“炸春卷、煮汤圆、椿芽炒蛋”,香气扑鼻。元宵节当天,扶老携幼,踏青郊游的人络绎不绝。
这天,城里戏园内和城外广场上必演的大戏是《薛刚大闹花灯》。樊口、临江等地的小孩,最爱玩边敲葫芦瓢,边口念“葫芦瓢,敲敲敲,敲死老鼠保米粮”的儿戏。燕矶、花湖、杨叶一带的人家,还会摔破瓦罐一个,而且边摔边念:“正月半、摔瓦罐,不得病痛降妖怪。”谓之驱邪免灾。夕阳西下,不管是城里还是乡下,男人们都要到祖坟上点一支蜡烛,名为“送亮”。这天,已出嫁的女儿是不能回娘家看灯的。
傍晚时分,华灯初上,鼓乐喧天。龙灯狮子、火把高跷、抬阁秋千、蚌壳彩船,还有塘角头的“活码子”、葛店的虾灯,纷纷走上街头巡游四方,家家户户、茶楼商铺更是大红灯笼高高挂,人人脸上乐开花。
从正月十三“试灯”,十五“玩灯”,十六“落灯”,到十八“化灯”,整个元宵节期间,龙灯巡游到哪儿,那里就要摆香案接灯,并敬献赏礼。龙灯的司仪会以贺词“喝彩”,诸如贺学子:“黄龙到此喜洋洋,贵府出了俊贤郎。学业上等成大器,又获博士又留洋。”“彩头”显得十分幽默风趣。
除了游月半、品美食、闹花灯、猜灯谜等活动外,徜徉在不眠之夜欢乐海洋里的青年男女,也如鱼得水有了花好月圆的天赐良机。“小河边,柳树下,咱俩说说悄悄话”,顺理成章就成了必然。
上世纪50年代初,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废除了封建包办婚姻制度,敞开了自由恋爱自主择偶的幸福之门。于是,元宵节又多了一曲旋律轻快的新民谣:“梳个油头把花戴,正月十五游月半。看罢龙灯手牵手,男伢女伢谈恋爱。”这些充满温馨祥和喜庆气氛的昔日画面,体现了地域风情乡土文化和难以忘怀的悠悠乡愁。
作者:王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