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磊芳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开启了依法治江的新纪元,长江大保护再次掀起高潮,在激昂澎湃的“长江之歌”中,如你我般的普通市民该如何找到自己的声部、唱好自己的旋律?
作为滨江城市的居民,我们爱水亲水离不开水。近几年,市委、市政府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绿色作为城市的最美底色,将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将非法码头拆除,努力打造连绵延续的美丽长江风光带。滨江公园、在建的樊口公园都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场所。
蓝天碧水、绿草茵茵、鸟语花香,无人不喜无人不爱。然而,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偷折花枝等破坏环境的行为依然存在。《鄂州日报》近期刊载了这样一则报道:春节期间,位于段店镇中湾村的江滩在网络上迅速走红,被网友誉为鄂州的“马尔代夫”,慕名而来的游客络绎不绝。但是,除了脚印,游客们也留下大量的垃圾,经常有志愿者主动前去清理,仅3月4日这天,志愿者一上午就清理游客留下的垃圾50余公斤。笔者不禁为那些丢垃圾的人汗颜,如果志愿者们没有及时清理,长江便成为这些垃圾的回收站;如果长江沿线的江滩到处是垃圾,那长江迟早会被堵得“喘不过气来”。
长江大保护,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修复长江生态环境,要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等多方面的联系,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在这个治理体系中,我们一样可以有自己的作为。比如,鄂州微笑爱心志愿者团队,多年来一直坚持守护濒危物种江豚。他们定期到江豚湾巡江,制止、劝阻、举报电捕鱼等违法活动,捡拾江滩垃圾,多次为长江江豚科学考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宣传并保护江豚。同样,我们也可以做到如管住手,不乱扔垃圾;管住嘴,不吃江鲜;勤动手,清洁江岸;勤动口,举报违法行为……为子孙后代留住这“无穷的源泉”,再也不要将随手一扔、张口就吃当作小事。
长江大保护,法律是利器,是底线。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才是保护的根本。只有人人都增强爱护长江、保护长江的意识,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良性循环,“一江碧水向东流”的胜景才会早日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