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之内,鄂州连发5起!警方提醒!

4月24日,市公安局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持续进行信息研判,连续劝阻了5起“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的发生。

当天9时许,花湖开发区一名祁姓女子正在被冒充公检法嫌疑人进行诈骗,接到市局反诈中心指令后,花湖派出所民警多方努力查找祁某的家庭住址,上门找到祁某并及时进行了劝阻,当时祁某正准备出门到银行去汇款。

当天12时许,樊口派出所民警接市局反诈中心指令:某机主正在与冒充公检法人员通话,请立即处置。

民警经联系获知该手机持有人为严某妻子朱某,12时20分,副所长李强等人赶到朱某住所,抢下朱某手中的手机,及时进行了劝阻。当时,朱某正在进行转账操作,朱某手机屏幕显示6位数密码已输入了4位数字。

当天13时至16时许,新庙派出所副所长李文治先后两次接到市局反诈中心反馈信息称:新庙派出所辖区有两位居民正在与诈骗分子通话。根据相关信息,李文治立即与准备给骗子账户转账的居民取得联系,同时通过公安平台系统进行紧急止付,成功制止两起电信诈骗案。

当天17时许,汀祖派出所接市局反诈中心指令:辖区村民丁某有可能正在被骗。在与其联系但电话被拒接后,民警争分夺秒继续开展工作,通过不懈努力,终于联系到丁某的丈夫,成功阻止了该起电诈案件的发生。

以上5起案件,我市警方均通过电话或现场讲解方式,再次强化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的宣传。

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接到自称公检法人员的电话,凡提到安全账户、清查资金、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凡是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帮”你转接电话至公检法的,都是诈骗;凡是要求通话内容绝对保密,或通过网络出示“通缉令”“警官证”的,都是诈骗;凡是自称公安人员要求通过电话、QQ、微信做笔录的,都是诈骗;凡是要求前往酒店、家里、网吧等隐蔽环境接受调查或自证清白的,都是诈骗。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余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