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看鄂州| 温度执法上门“体检”为企业服务

为开展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为优化营商环境作贡献,针对三江港区武钢集团鄂钢钢铁码头工程(一期)2#泊位工程建设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交通工程执法大队主动联系该项目工程各参建单位上门服务,通过说理式执法指导企业开展项目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鄂钢长航码头位于华容区临江乡黄柏山村,是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的组成部分,是宝武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生产原料和钢材进出的主要港口,在建的(一期)2#泊位工程是在原件杂码头上游续建长60米宽30米直立式高桩梁板码头,2020年11月开工,目前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交通工程大队在项目建设的日常执法监管中发现,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履约管理不严,部分工序平行抽检不到位;7月9日,在建泊位被1万8千吨级的社会船舶碰撞受损,责任单位也没有按规定时限进行报告;如不及时进行整改闭合,交工验收将存在较大困难和障碍。为使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隐患得到全面排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交通工程大队精心制订了针对性检查指导的专项工作方案,大队综合执法人员全员上阵,结合个人专业特长将责任任务分解到人,确保检查指导取得实效。

7月13日,交通工程大队主动登门到鄂钢长航公司,对项目工程的建设程序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实体质量检测等质量安全保证资料,以及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审批执行等履职履责记录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对项目工程整体情况有了精准掌握。项目工程的监督负责人施静华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向项目建设单位鄂钢长航港务公司、监理单位湖北水运工程咨询监理公司、EPC总包单位中交天津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反馈:建设单位没有认真进行履约管理,工作程序不到位,监理工程师履责不严,部分关键工序没有严格把关,对执法监督的整改要求落实不到位,有的质量隐患还需要进一步厘清验证;她要求项目参建单位限期补充提供缺失的履约管理和质量保证资料,确保隐患问题整改程序闭合,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关键岗位履职情况进行管理。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临时党委委员、交通工程大队负责人刘云飞强调,本次针对性检查指导是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的工作措施,为保障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优化营商环境,交通工程大队针对项目建设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排查梳理,通过开展说理式执法,使企业感受到执法机关的温度,知晓自身主体责任、重视存在的问题,从而理解支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工程监督机构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守质量安全的红线底线,确保交工验收工程没有硬伤,非原则、技术性问题愿意竭诚为项目参建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建设单位负责人代表参建单位对交通工程大队主动上门为项目工程进行“体检服务”表示十分感谢,认为完全符合企业推进项目建设的迫切需求,还对前期工作脱节、管得不严造成的后果深刻检讨,表示将认真汲取教训,迅速开始整改完善,确保项目工程符合监管要求,为交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希望交通工程大队今后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

特约记者  周启江  通讯员  苏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