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消防优化消防营商环境服务措施(十)| 推行“码上回访”

第十条 

推行“码上回访”

一、主要内容

消防执法文书上统一设置“回访二维码”,执法相对人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对执法情况进行评价。评价不满意的,由上级消防救援机构调查核实、跟踪督办、指导整改。

二、工作流程图

三、工作要求

“码上回访”是为了办事人或执法对象,能对消防救援机构人员的执法程序、执法态度、执法廉政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要做到以下三点要求:

(一)在《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临时查封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书》、《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和《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的右上角,设置二维码。(二)由办事人和执法对象对相关内容进行评价,并给出“好、一般、差”的评价结果。(三)上级消防救援机构通过平台监测,查询评价结果,对每一个“差评”进行调查核实。对“差评”指出的问题确实存在的,制定整改措施督办落实,并就督办落实情况反馈给办事人和执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