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湖派出所民警及时扑灭一起路边垃圾自燃引发的火情

秋季是火灾高发期,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引发火灾。10月18日晚上20时20分许,梁子湖区公安分局梧桐湖派出所民辅警,驾驶警车在例行巡逻途中,发现位于辖区月山村纪念碑对面马路旁,一空旷场地处有稻草垃圾等杂物烧着了,且火势较大。为避免火势蔓延威胁到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火情后,梧桐湖派出所教导员刘亚东,副所长吴松林,立即带领民警谢腾,辅警杨航、万盟、周宇文等人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根据现场情况,民辅警们迅速组织警力利用身边的灭火工具进行灭火,并电话通知附近村组干部及周边群众参与其中,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三十分钟后,成功将火扑灭。

灭火过程中,民辅警们勇于担当,不顾个人安危,奋力灭火,及时避免了一场火灾隐患,赢得了辖区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警方提醒,近期气温干燥,更加容易着火,市民要注意预防火灾,特别是不要随意将未熄灭的烟头等易燃物品扔进垃圾桶内,而应按类别分类扔垃圾,以免带来火灾等后果,造成财产损失。

(通讯员:吴松林  刘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