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9月下旬,市政府组织召开了2022年全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简称“农小保”)工作推进会,三个行政区分管副区长,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推进会。现将1个多月来的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政策宣传情况。中国人寿鄂州分公司印制了《2022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告知书》8万份,内容涉及投保对象、责任期间、保险方案、责任免除、特别告知等。印制了450张《2022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信息公示栏》,用于在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公示栏上张贴,内容包括“农小保”产品介绍、理赔介绍、特别告知及各乡镇服务人员的联系方式及姓名。目前,绝大多数乡镇《2022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告知书》已经发放,极少数个别乡镇还未能下发到各村协保员;一部分村的《2022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信息公示栏》张贴到位。

(二)抓工作落实情况。要求落实“三个一”举措,即发一个文件、开好一次会议、制定一个详细工作方案。当前,华容区、梁子湖区、临空经济区、葛店开发区已召开工作推进会并下发文件,进行了目标分解与任务下达,绝大部分乡镇印发了文件、召开(套开)工作会,进行了目标分解。

(三)抓业务收缴情况。截至目前,鄂城区樊口街办收缴约4500人,汀祖镇、泽林镇收缴突破3000人,凤凰街办收缴约3000人,碧石渡镇、花湖镇收缴接近1000人。华容区共计收缴2000余人,其中达到1000人的乡镇仅有蒲团乡;庙岭镇近日出台了村镇补贴收缴机制。梁子湖区共计收缴1.2万余人,其中梧桐湖新区约3800人、涂家垴镇3700人、沼山镇2800人、太和镇1000人、东沟镇1000人、梁子镇500余人;梁子湖区为全区监测户、生活困难群众2万余人进行了统保。临空经济区新庙镇已收缴6500余人、燕矶镇约3000人。

二、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统计的情况来看,全市“农小保”工作存在进度极不平衡、推进乏力的局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认识上存在偏差。“农小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起,构成了覆盖农村居民医疗、养老、意外三大人身风险的保障体系,对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民生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农小保”推进工作是巩固和保护扶贫攻坚战,助力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惠农支农的一项创新方式。部分地区在贯彻落实市级会议精神上提出的“三个结合”方面认识不足。

(二)责任上有待压实。“农小保”推进工作历时近十年,市级层面成立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开发区)、街办(乡镇)也要成立、更新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协调辖区内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但是部分地区工作专班不明确,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

(三)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入。目前,经办公室印制了2个类别的宣传单,但是部分乡镇的协调联动机制、反馈机制没有形成有效对接,部分工作人员工作精神状态不佳,没有做到进村入户,导致存在的问题拖而不决,工作进度迟缓。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农小保”工作是金融保险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协调、共享理念的生动实践,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愿望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各地区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强化工作部署,进一步将“农小保”推进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与医保与养老征缴工作相结合、与各地各部门的职责相结合。

(二)配备工作专班。针对此项工作,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要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的“农小保”工作专班,形成上下联通、贯通条块,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三)开展定期通报。各地区可将“农小保”作为新城镇医保的配套服务产品,采取“联动收费模式”“脱贫监测户乡镇统保模式”“村组统保模式”“股权人员共享模式”等多种方式进行推广,提高广大农民投保积极性和主动性。市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推广。

希望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站位,再添措施,再鼓干劲,努力开创我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新局面,为鄂州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