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住房城建部、工信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要求严格落实以水定需、以水定地、以水定城、以水定人的“四定”原则,坚持系统思维,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统筹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规划》出台的第三天,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专题审议了《鄂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讨论稿)》,提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目标,用创建的实际成效增强全市人民的获得感。
鄂州有着“百湖之市”的美誉,北临长江,怀拥梁子湖,境内湖泊星罗棋布。因水而兴的鄂州似乎并不缺水,为何还要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在此,水资源的重要性及节水的重大意义不作赘述。一项数据表明,我市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不足一千立方米,推动全社会节水,势在必行。
鄂州节水工作起步较早。11年前,我市被列为全国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地区,不久获评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示范家庭等创建活动从未停歇,我们要把节水的光荣传统传承下去。水资源不是无限的,要统筹供需两方,以严格用水和定额管理为依托,不断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机制,严格执行取水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三同时”等制度,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对标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补齐水资源管理短板,创新节水管理体制,完善节水标准体系,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提升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将节水纳入目标考核,加强对各责任部门的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推动节水多元共治。
一边在开源,一边要节流。节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用水效率、节水习惯是一个地区、单位和个人文明程度的体现。要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与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相结合,强化宣传引导,激发每一个市民开动脑筋,争当节水“智多星”,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久久为功,点滴汇聚终成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