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财政局
多措并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鄂州市财政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落实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力做好脱贫攻坚财政保障工作,多措并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不断强化投入保障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2020年,市财政局根据脱贫攻坚的需要继续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落实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扶贫投入增长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加快资金分配、拨付和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2020年全市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031.21万元。用于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文化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危房改造、兜底保障扶贫、其他扶贫等九个方面的扶贫项目,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
二是不断统筹整合资金
2020年,市财政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的指导意见》,2020年全市统筹整合财政资金29988.27万元用于精准扶贫。主要用于贫困人口养老保险项目、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险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保证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推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人力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让产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解决就业问题,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
三是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为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落实和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市财政局先后联合市扶贫办定期开展扶贫项目建设情况督查督办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1、开展督查督导
就各类巡视、审计、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对各区、开发区进行督查指导。
2、利用平台加强督办
通过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定期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拨付进度及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填报督查督办,及时整改。
3、开展专项检查、暗访
成立专班抽调专人开展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项检查。联合市扶贫办开展“全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调研、暗访工作。
四是注重绩效评价
绩效管理
明确项目绩效管理责任
督促指导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按照“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具体使用资金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并负责开展自评,填报绩效目标。
履职尽责,抓好项目实施管理
建立协调机制,主动与扶贫、政府采购、招投标、审计等职能部门会商,在扶贫项目实施招投标、设备采购等方面开设“绿色通道”,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进度;探索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扶贫资金安排到最需要的领域和项目上。
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督促指导各地对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落实带贫减贫机制。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
出台规范性办法、制度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脱贫攻坚期间,先后制发了《关于印发<市财政局深化扶贫资金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关于印发<鄂州市财政专项扶贫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扶贫项目资金拨付流程的通知》、《鄂州市财政局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等13个规范性办法制度。
制定整改方案、措施和通报
市财政局为进一步推进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工作,规范扶贫资金使用,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制发了《关于全市扶贫资金检查情况的通报》、《鄂州市财政局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