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举办2021年第一期生态环境执法培训

5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举办全市一期生态环境执法培训,邀请湖北省环科院副院长刘哲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解读排污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执法相关政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各生态环境分局(大队)的负责人及40余名生态环境执法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培训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万细华传达了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精神,对全市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污染源自动监控弄虚作假专项行动、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信访应急和执法宣传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陈炜斌要求全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统一思想抓落实,聚焦目标抓落实,围绕任务抓落实,围绕考核抓落实,强化调度抓落实,切实做好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争取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省环科院副院长刘哲详细解读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背景及意义、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登记、排污许可执法内容与案例、排污许可执法新要求和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相关政策,并认真解答了参训人员提出的问题,讲授内容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参训人员认真听记,用心领会,感觉收获颇丰。

为持续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鄂州市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培训方案》,对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培训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分批次开展培训,并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在实战中练兵,锻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