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山派出所民辅警扑灭一场山火

12月22日下午16点40分许,梁子湖区公安分局沼山派出所所长周武,教导员许未新,带领上片责任区民辅警,在辖区进行“找堵防”日常巡查时,发现某村山边地埂处,一遍浓烟滚滚。

于是民辅警们,立即停车前去查看。当他们赶到起火位置,发现有几处杂草在燃烧,而且有随风向四周蔓延的趋势,枯草旁还有一处民房,情况危急。

面对突发的火情,周武等人快捷反应,果断处置,一边捡起一旁的树枝扑打大火,一边通知村委会干部,带水桶等扑火工具,前来增援。

经过民辅警和村干部近1个小时的共同努力,一场山火终于被扑灭,没有造成较大损失,更无人员受伤。

民警提示:露天焚烧行为,不仅影响空气质量,容易导致雾霾天气,威胁身体健康,同时,极易引燃周边可燃物,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梁子湖区公安分局沼山派出所民警郑重承诺: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巡查管控力度,对露天焚烧等各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夏敬明  刘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