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企业安全生产加道“保险杠”

盛春花

近日,24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简称安责险)的高危行业企业,因连续3年未发生一般事故,且上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重大隐患未整改及全员投保率超30%,获得55万元财政奖补资金。自去年以来,我市共安排95万元财政资金,对投保安责险的企业给予奖补(12月11日《鄂州日报》4版)。

所谓安责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企业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9月1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该法要求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当前我市正大力推动安责险在高危行业、领域的强制实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11月底,全市投保安责险企业达138家,保费超500万元,为参保企业提供了超5.7亿元的风险保障。

安全生产大于天,安全责任重于山。安责险是带有一定公益性质的强制性商业保险,其运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是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相关部门要加大安责险宣传、阐释、推广力度,落实好奖补政策。深入全市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4个高危行业企业,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保险机构要发挥主动服务、广泛联系企业的作用,配合开展安责险政策推广工作,详细宣传产品优势、事故预防服务、理赔流程等内容,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作为具有事故预防功能的安责险,它不仅是转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强制保险,还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企业投保后,保险机构必须为投保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风险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相关部门要督促保险公司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匹配相应的专家,定期为企业安全生产“把脉问诊”,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下一步,我们应着力建立安责险制度,把握和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保险保障两大功能,给企业安全生产加道“保险杠”,实现安责险从高危行业向一般行业推进,探索具有鄂州特色的安全发展途径,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