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和湖泊局:多点发力 纵深推进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今年以来,市水利和湖泊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担当政治责任,突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领域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两个重点,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严厉打击,正本清源,取得积极成效。

强化责任抓落实。成立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市际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建立重点敏感水域多部门、多地区联合巡逻值守制度,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市际边界水域非法采砂打击力度,开展重点、敏感水域专项打击行动。

强化宣传抓普法。局网站设置扫黑除恶举报邮箱与举报电话浮动窗口,局办公楼大门旁设置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局机关、11家局属二级单位、17个在建项目确保一个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和一个宣传横幅,宣传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参与方式等内容。在重点水域、码头等处发放《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让群众了解相关知识。建立完善《鄂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执法举报投诉制度》,在报纸及网络媒体上公布涉砂举报电话,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举报。

强化研判抓排查。坚持日常巡查与执法巡查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大对重点水域、敏感河段交界水域巡查频次和力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深挖各类涉砂违法行为,对举报的各类线索,通过现场走访、实地调查及取证等方式,进行深入调查。不间断开展工程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检查,深入工地现场及周边,摸排黑恶线索,严格查处违法转分包、强揽工程等行为。

强化机制抓监管。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制定《采砂执法办案程序规定》,重点建立并落实重要环节执法全程记录制度,规范受理、调查取证、案件移交、文书制作等,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共开展巡查615次,巡查总里347282公里,参与巡查3941人次,出动执法船艇534次,出动执法车92次。查处涉砂运输货船67艘,采砂船21艘,共处罚金1004余万元,有力打击和遏制了非法采运砂行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严格企业资质审查,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恶意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对受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7家单位开展了市场行为专项检查,未发现市域内水利施工企业及企业法人有涉黑涉恶行为背景。近几年全市水利应招标项目招标率达到100%,且未发现存在恶意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未收到一起举报水利市场招投标违法行为的投诉函。

强化协作抓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查获的非法采砂案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配合公安机关深查违法者违法活动轨迹及关系网、利益链,追查黑恶势力范围,及时制止河道采砂领域行业乱象问题。今年以来,市水政监察支队与长航公安、市公安局共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114次,参与专项行动947人次,专项出动执法艇119次,专项出动执法车11次,对非法采砂问题突出的敏感水域、重点江段展开拉网式排查,查获涉砂运输货船舶100艘,采砂船舶31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