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利气象条件下外来传输叠加本地污染影响,1月18日0时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转差,18日0时-18时,全市平均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200,达重度污染程度。根据1月18日15时《湖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快报》及1月18日16时《鄂州市污染天气预警快报》,预判我市AQI日均值大于200或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根据《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管理办法》和《鄂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指挥部同意,我市决定于1月18日1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减少户外运动。
Ⅲ级响应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减少景观灯光开放时间,缩短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的大型服务设施营业时间。
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