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两山”理念引领湿地保护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中国最古老的诗集《诗经》,开篇即以湿地起兴。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蓄洪抗旱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该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基础上,填补了我国生态系统的立法空白,将引领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

有生态专家认为,这部法律最大的亮点之一是加大了对破坏湿地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优先的导向十分明显。《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明确提出,禁止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过度放牧或者滥采野生植物,过度捕捞或者灭绝式捕捞等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保护优先,并不是不发展。湿地保护中,“绝对保护”与“无序开发”这两个极端理念都是不可取的。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探索湿地保护和利用的最大公约数,才能保障湿地生态功能和永续利用。

鄂州湿地资源丰富,全市湿地总面积约4.5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28%,湿地率占比在全省排名第一。这些湿地资源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武汉城市圈重要生态屏障。近年来,鄂州湿地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步。调查统计,全市越冬水鸟种群种类正逐年增加,2021年达到31种80000只。特别是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已经成为全球濒危动物白鹤、青头潜鸭和斑头雁的重要栖息地和繁殖地。

湿地环境持续改善的同时,经济发展也没有落后。梁子湖区全面退出一般工业、退养珍珠、全面禁捕后,当地做精做细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构建生态保护与产出的良性循环机制,进一步形成了“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两化融合发展格局。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实践证明,用“两山”理念引领湿地保护,在保护与利用间找到最佳平衡点,就能够既保护好湿地生态,让各类物种生存繁育,又可以合理利用,使湿地为生产生活服务,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

作者:黄朝晖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