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正式施行

7月即将来临一批新规也即将实施这些新规跟生活息息相关汇总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7月1日起施行,其征收范围不包括“权利、许可证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自1日起终止印花税代征业务。相关权利人应于2022年12月1日前,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办理代征印花税退还业务。

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标准提高

日前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自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

7月1日起 

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有新变化

最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铁路旅客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目录,从枪支子弹、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感染性物质和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等类别做了部分调整,新增公务用枪、军用或警用匕首、弩箭等禁止携带物品,对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进行了明确规定。

用得更放心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将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规范》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追溯管理制度,对原料、内包材、半成品、成品制定明确的批号管理规则,与每批产品生产相关的所有记录应当相互关联,保证物料采购、产品生产、质量控制、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部活动可追溯。

2022年7月1日前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硬件条件须升级改造的,应当自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使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符合《规范》要求。

修改后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施行

日前,证监会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进行了修改,自7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在规章层面确立了对派出机构进行监管问责的工作机制。明确派出机构及有关责任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应当予以问责,并明确了中国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施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7月1日起施行。《规定》列举了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其中包括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

将于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日前制定并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处罚。

来源:新华网、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