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反窃电让“电耗子”无处遁形

三伏天的来临也就意味着一年当中最热的时候到了,这种时候总是会冒出不少“电耗子”。所谓“电耗子”就是指会有少数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做出偷电盗电的行为,为了严厉打击“电耗子”行为,7月21日晚,由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和国网鄂州供电公司联合开展了夏季反窃电专项行动。

从晚上八点开始,供电部门的工作人员先后对城乡三处居民区的部分用户的用电计量装置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线路是否被损坏、各种装置是否正常运转等。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则在挨家挨户宣传窃电的危害。

那么哪些违法行为属于窃电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仿造或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失效

6、非法使用用电充值卡占用电能

7、实行两部制电价用户私自增加电力容量

8、非法改变用电计量装置的计量方法、标准用电

9、采用其他方法非法占用电能的

窃电行为不仅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还极易引发电气火灾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因此供电部门针对夏季用电高峰期,盗窃国家电能的行为,采取用电异常大数据分析,系统精确锁定嫌疑对象,同时将会联合相关执法部门,现场检查取证,让窃电行为无处遁形。

我国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已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除了要补回相应的窃电金额外还要处以三倍罚款,窃电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的将会直接采取刑事拘留。

全媒体记者:吕孟涛

见习记者:肖雨欣

编辑:熊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