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食药安全防线!市市场监管局探索“食药同源”规范管理

当下“食药同源”市场存在一定乱象,传统医学、保健养生的营销满天飞,但到底哪些是合规的,哪些是忽悠?不应让消费者在花大钱之后,生命健康处于风险中。近日,市融媒体记者来到市市场监管局,就鄂州市规范“食药同源”管理工作专访该局食品药品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

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科科长廖婷:“食药同源”本身是一个重要的中医理念,但也“不是一个筐”,不能随便往里装,它属于食品药品监管的一种特殊类型。《食品安全法》明确“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包括不能随便添加中药,但是,考虑到中国人的饮食传统,为弘扬、保护中医药,又明确食品中“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

廖婷介绍说:“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是有明确界定的,2012年原卫生部确定了87种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中药名单,2014年新增15种,2018年又新增9种。中国烹饪行业中涉及的常见“食药同源”的食材,基本上都覆盖到了,比如:党参、铁皮石斛、阿胶、黄芪、当归、天麻等。属于名单之列的,可以被添加到食品当中,除此以外,不得随意添加。

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检测机构对餐饮单位“食药同源”物质原材料进行抽检检测

当记者问到,今后市场监管部门在“食药同源”规范管理方面如何开展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陈梁财:作为市场监管部门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等“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餐饮服务安全监管,严把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食药同源”产品是非常特殊的,我们在抓好“食药同源”食品原材料食品安全抽检和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各项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严把质量准入关口,确保饮食安全。同时,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开展餐饮单位行政指导服务,在食品安全管理宣传上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中、从品牌强度上多角度开展好宣传,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记者问到今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在“食药同源”规范管理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邓传文:市市场监管局将在“食药同源”规范管理方面持续发力,作为当前共筑食药安全防线的一项重要工作。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确定一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食药同源”试点单位,全面强化行政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指导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产品包装设计、标准制定、产品检测及认证等方面下功夫,做好产品质量把关的同时体现出鄂州自己的特色,把企业影响力做出来。市市场监管局还将会同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形成联动工作机制,逐步建立“食药同源” 食品原材料从种植到加工、销售、使用全过程可追溯体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在产品质量上要确保安全稳定,科学制定产品保质期,从产品的食品安全、宣传推广、产业发展调度等方面,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好困难和问题,提升食药物质健康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鄂州乡村振兴。

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中药名单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沙棘、芡实、花椒、红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黑枣、酸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葚、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以上为2012年公示的86种)

2014新增15种中药材物质

人参 、山银花、芫荽、玫瑰花、松花粉、粉葛、布渣叶、夏枯草、当归、山奈、西红花 、草果、姜黄、荜茇 ,在限定使用范围和剂量内作为药食两用。

2018新增9种中药材物质作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

中药材

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天麻、山茱萸、杜仲叶,在限定使用范围和剂量内作为药食两用。

通讯员:易琼

编辑: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