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做好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和廉洁自律工作

2017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市纪委近日下发关于做好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和廉洁自律师事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勤俭文明过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守纪律“底线”、不触“红线”,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严格落实“十一个严禁”,自觉强化纪律意识。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思想认识,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传导压力;要带头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从严要求、从严律己,为其他党员干部树好榜样、做好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集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按照省纪委统一要求,集中开展“四个专项检查”,重点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基层纪委在深化纠正“四风”工作的同时,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坚持查处向扶贫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伸手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