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启动气象灾害(寒潮)IV级应急响应

关于启动鄂州市气象灾害(寒潮)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受北方强冷空气南下影响,预计11月29日-12月1日我市 将有一次强寒潮过程,并伴降水、大风天气。气温降幅为8~18℃; 最低气温0℃左右,并伴偏北风4~6级,阵风7~9级,有雨雪或冻雨天气。

根据《鄂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鄂州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1月28日16时启动气象灾害(寒潮)IV级应急响应。

启动寒潮灾害IV级应急响应后,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鄂 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防范雨雪、冰冻、大风、强降温等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建议加强以下三方面的防灾工作: 一是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做好 设备设施的检修维修、防寒防冻防风等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 险救灾重要线路畅通;二是要防范寒潮对农业生产、苗木花卉和 水产养殖等的不利影响,及时采取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防寒保 暖工作;三是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等工作,做好相关物资、药品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