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年前,鄂州“城市文明建设”是如何推进的

说鄂州的城市文明建设历史起码从清代开始,有人可能不理解。会问,难道一百多年前就有“城市文明建设”?当然,那个时候不叫“城市文明建设”,但与城市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从政府到民间的行动,的的确确都是存在的。

2014年7月,我市在建设西山公园广场时,发现了三块残碑,好心的市民将其送交鄂州博物馆,其中有一块碑,即为时任武昌县县令颁布的对武昌城城市道路、环境治理的告示。

图片

碑文拓片

该碑长约70厘米、宽约40厘米,发现于西山东麓原寒溪寺附近,发现时碑已残为四块,碑文是从右竖写至左,除文末一“遵”字为草书外,其余为楷书,共有14行文字,仅有几个字因断裂无法辨认,其他的文字较为清晰。该碑清楚记述了当时的“城市文明建设”行为。

碑文如下

钦加清军府衔武昌县正堂加三级记录十次、记大功十次,钱为出示严禁事照。


得本县前因城内沟道壅塞,曾经劝谕各士民,一律疏通,以便泄秽污,得免疾疫。兹据阖邑绅士耆民王家瓒、洪大生、汪万青、施华藻、陈晓青、艾阶平、万里鹏、潘占鳌、冯鸿禧、傅善芝、朱国栋、余谦、宋联甲、郑林荣、胡大漋、周邦俊、严春田、朱文祐、饶登万、胡丹臣、万柳村、孟雨陔、邱兆兴、张润武等呈称:大西关外路通驿道,为阖邑咽喉,理应平坦舒畅,现经该绅士耆民鸠工挑去渣土,填平低垱。诚□无知之徒,图其方便,仍在原地泼积渣秽,掘垱取土。又大东关外窑塆山矶窝一带,近有棍徒窃掘红石,装运外售,风水攸关,公恳一并差查示禁等情。据此,除批示饬差严密查拏外,为此示仰县属军民人等知悉,尔等务宜仰体德,毋许再在该处堆积渣秽,壅塞行旅及掘垱取土至窑塆山矶窝一带原以保固江岸,亦□得窃掘红石搬运外售。自示之后仍蹈故辙,一经拏获,或被告发,旋即从□□惩,决不姑宽,务宜凛遵毋违,特示遵。右仰通知。咸丰九年五月初九。

图片

通览该碑的文字,不难理解,它虽然是清咸丰九年(1859年)五月武昌县正堂(县令)颁布的一则告示,但该告示是在王家瓒等24位武昌城的绅士耆民要求下颁布的,它既有倡议书的性质,也是一份具有法律效果的布告

解读该碑文,可见,该告示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针对市民中有些不自觉的人(碑文中称“无知之徒”)在西门外道路上,乱倒垃圾、挖掘道路的行为进行规劝。当时的现象是,一方面绅士耆民挑去渣土填平低垱,对道路进行修复,另一方面却不断出现了堆积渣秽、壅塞行旅及掘 垱取土等不文明行为,对城市环境造成了破坏。

其二,是对不法之徒(碑文中称“棍徒”)在东门城外,盗掘城墙红砂石卖钱的行为进行警告,号召“县属军民人等”对这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历来,人们对长江江堤的保护,不仅仅是今天大多数人所理解的一个“文明城市建设”问题,更是一个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而一些不法之徒却“窃掘红石搬运外售”,对江堤的安全产生了极大隐患,这种性质是非常严重的。

所以,这些武昌城颇有良知的绅士耆民便向县令提出了加强对武昌城治理的要求。

本碑文前面所述“钱为出示”之“钱”,系指颁布这则告示的知县钱炳熙。钱氏系浙江归安附贡出身,咸丰八年(1858年,戊午)四月任武昌知县。时值太平天国运动,战争对祠堂庙宇、名胜古迹损毁的同时,也对社会治安和人的思想带来很多混乱。钱炳熙对武昌城战后的复兴做了一些有益的事情,如“修校士馆,起梯云阁,人皆称之”,甚至为修复儒学,还冒着得罪时任总督官文的风险,这些故事,除了本《告示碑》有记录外,其余的都在《武昌县志》中留下了记载


来源:鄂州日报  作者熊寿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