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精神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开展2022年下半年全市精神医学质量控制督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精神医学质量控制,促进全市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同质化,提高我市精神医学质量水平,1月5日至6日,市精神医学质量控制中心质控督查组对全市6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控制督查工作。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基本条件、依法执业、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医疗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检查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

检查现场,督查组对各单位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今年,6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职责,科学、规范制定了本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考核评价指标、工作方案,定期组织督查与考核,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各单位医疗质量水平与服务能力、医疗安全风险控制能力有较大提升,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成效明显,但还存在诊疗行为不规范、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和不足。督查组要求各医疗机构对存在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落实整改。要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加强全员培训,认真学习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诊疗规范、操作规程,依法执业,规范行医。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要加强门诊和住院病历质量控制,完善知情告知,提高病历书写质量。要重视医疗安全隐患,对医疗不良事件要及时进行讨论,杜绝和减少医疗差错发生。要加强急救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通讯员:姜波、周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