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率先!鄂州“以奖代补”

垃圾分类是日常生活“关键小事”
是家园建设“新时尚”
实行垃圾分类
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利于节约资源
更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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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城乡垃圾分类工作水平,鄂州市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有效途径,在全省率先试行“以奖代补”共同缔造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幸福美好家园建设。

前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深入城乡村社开展垃圾分类调研,倾听群众意见,并研究制定了鄂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共同缔造活动“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了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计划与示范社区、村创建标准和验收标准,全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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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创建以来,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坚持上中下游一起抓、前中末端齐发力、硬件软件同步建、引导约束相结合的思路,统筹资金105万元,结合全市35个社区(村),聚焦垃圾分类投放、收运、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等,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通过党建引领、全民动员、示范带动、补齐短板和建章立制等,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活动,发动群众共同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并对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显著的社区(村)进行以奖代补,努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在巩固提高梁子湖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以奖代补”共同缔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迅速完成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规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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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鄂州市已升级改造138个垃圾分类收集点(站),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10万余个,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962处,智能回收亭13处,建设农村易腐垃圾处理场12处,厨余垃圾生化处理设施7处,厨余帮简易生态堆肥点623处。

同时,通过完善城市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全市生活垃圾全部进入华新处理场协同处理,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全覆盖链条管理体系,垃圾密闭运输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

“未来,我们将继续用好‘以奖代补’措施,通过强化法治明确分类标准,借助有效奖惩引导大家参与,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做好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培养垃圾分类好习惯,扮靓家园美丽环境,营造幸福和谐生活。”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道。


全媒体记者:段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