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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

通报鄂州市第一轮、第二轮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推进情况

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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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从2016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至今,我市先后经历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5次,反馈问题163项,交办信访件463件。


截至目前,5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146项,其余17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均已达到序时进度,463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其中,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34项,已全部销号;中央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19项,已整改18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1项,已整改12项;省级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34项,已整改32项;省级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55项,已整改50项。


常态化监管


积极推进船舶污染防治


· 加快推进现有船舶改造升级

· 巩固污染物防治总体能力

· 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电子联单管理

· 加快岸电建设完善和推广使用

·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全市现有船舶均已完成生活污水储存装置改造,已建成的63个码头泊位均配置污染物收集设施,22个货运泊位已安装建设岸电设施,三江港综合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已经建成,可实现鄂州港船舶及码头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生活垃圾全接收、全转运、全处置。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检查港口企业320家(次)。


下一步

鄂州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加强污染防治生态建设

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2个泊位的

岸电建设及10艘鄂州籍船舶

受电设施改造任务


关停取缔


整改环境风险隐患点位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华容区3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销号验收。

该区制定形成区级整改方案,实施“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督办”制度,确保整改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立案查处5起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额61.4万元;关停取缔38家“散乱污”企业,整改环境风险隐患点位47处。完成红莲湖旅游度假区81公里雨污管线普查工程,港内水质全面提升。存在问题的沿江船厂均已完成污染防治设施提档升级。



化矿山为青山


生态复绿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今年以来,我市全面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工作,计划2023年完成修复面积52.9公顷,2024年完成修复面积48.6公顷,2025年完成修复面积21.5公顷;黄山2号山完成复绿面积达87%,金冠沛矿山东采场完成削顶排险和底盘回填;积极推进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建立联合行政执法机制,通过主题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自然保护区内湿地资源的保护意识。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统筹推进中央、省级督察和长江警示片问题整改,积极配合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制定《鄂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全力推进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办理。按照省级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严格整改验收销号。同时,着力完善体制机制,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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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还分别就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自然资源领域问题以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的问题整改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全媒体记者 | 王凤玲、熊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