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当哐当……4月10日,走进鄂州市梁子湖区某科技公司建设工地,机器轰鸣声不断。
这要得益于梁子湖区检察院开展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企业,经全面整改,不仅没倒下去,发展的势头更强了。
这是一家小型综合性技术公司,集新型环保节能建筑材料研发、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与施工等技术为一体,发展势头正猛,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化名)等人因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发后,张某等人主动到公安机关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补缴了全部的增值税款。
2022年9月,梁子湖区检察院受理此案。为全面评估涉案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检察官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涉案企业近三年以来的纳税、吸纳就业、缴纳社保等情况,并征询了相关部门意见。
“虽然涉嫌犯罪,但其犯罪成因在于经营不规范、公司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财税制度不健全等。”在全面了解该公司经营纳税、员工情况的基础上,检察官认为该企业可适用合规程序,经报市院备案后决定以检察建议的模式开展企业合规。
“他们是小微企业,有技术,但人少力薄,如果被起诉判刑,企业很可能就垮了。”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程强说。“我们对符合企业合规条件的案件,坚持‘能用尽用’原则,助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2022年10月,梁子湖区检察院向该公司公开送达合规检察建议,让企业充分了解违规经营给企业带来的重大危害和生存风险,引导企业树立合规理念。
2022年11月,经考察合格,梁子湖区检察院决定对该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拟不起诉决定,并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我支持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国家非常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这个决定对梁子湖区的经济发展非常有利,希望企业以后增强法治观念,合规经营,继续做大做强!”人民监督员熊佳虔在公开听证会现场说道。
同月,梁子湖区检察院依法对该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