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效力和活力结合起来——一论强信心稳预期促发展

今年4月底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把发挥政策效力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结合起来”。

这是从经济规律和我国经济发展实际出发形成的重要论断,是推动我国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需要牢牢把握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筑牢湖北经济底盘,强信心、稳预期、促发展必须明确的重要路径。

激活政策“工具箱”,湖北下了很大功夫。去年以来,陆续出台的稳经济“133条”及接续政策“96条”、稳增长“18条”、迭代升级的优化营商环境“大礼包”等系列政策,为湖北市场活力之“旺”、高质量发展之“进”注入新动力、带来新气象。

以减税降费为例。今年前4个月,全省税务机关累计为18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98.8亿元。有企业说,“好政策”变成“真红利”,发展底气更足了。有企业说,想找更好的供应商,但不知道上哪儿找,有关部门精准推送的供应商信息,给大家带来惊喜。

提升自身“续航力”,我省广大经营主体千帆竞渡。看数量,截至4月底,湖北民营经济主体已超750万户,占全省经营主体总量的97.31%。看行业,一季度我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新登记企业同比增长30.07%。看区域,在全省新登记经营主体中,武汉都市圈占比35.8%,襄阳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占比均超20%。各类经营主体组建起的阵容,绘出湖北经济发展“热力图”。

去年底召开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稳预期、强信心,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当务之急、关键所在。应对当务之急、抓好关键所在,我们还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认识、加强落实,推动政策效力和经营主体活力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心共行。

要有明确的方向感。我们必须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通过促进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统筹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不断印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三个没有改变”的重大论断,持续回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三个一定能”的殷切期望。

要有清晰的坐标感。当前,湖北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政策窗口、新的基础条件。各地各部门要观大局、谋全局、拓新局,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等发展目标中,思考政策配置的着力点,寻找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增长点。国家层面,财政、货币、产业、科技、社会五大政策“组合拳”持续落地落实,我们的各项政策也要围绕国之大者、省之要事,聚焦湖北700多万户经营主体的急难愁盼,聚焦人民群众的诉求关切,思考该做什么、能做什么、要做什么,既重普惠性,又重精准性。有的经营主体处在创业初期,对资金有比较高的偏向性需求,有的经营主体已成长到一定规模,更看重人才、环境等方面的创新激励。政策效力既要体现为好钢用在“刀刃”上,也要平衡兼顾稳定、灵活、可达,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信心之强、预期之稳,不是喊出来的,而是明方向、增定力,扎实干出来的。用好湖北积淀的精神财富,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政府更有为促进市场更有效,我们就一定能推动湖北经济风劲潮涌气象新。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