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防总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国家防总于6月18日针对广西、江苏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继续维持针对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贵州的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国家防总办公室加派两个工作组分赴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协助指导地方开展防汛工作。


应急管理部6月18日组织防汛专题视频会商调度,与中国气象局、水利部联合研判雨情汛情发展趋势,调度湖北、江西、湖南、安徽、浙江、贵州等省防指,细化安排部署重点地区防汛救灾工作。


国家防总办公室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防指下发通知,要求全面压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加强精准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落实好“叫应”机制,确保危险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基层责任人,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措施,严防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和城市内涝,果断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全力组织抢险救援、救灾救助。


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10天江南华南等地多降雨过程,与常年同期相比,苏皖南部、浙江西部、江西中北部、湖南、广西中北部、贵州南部、云南西部等地的部分地区累计降水量偏多。


6月18日18时

长江委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6月16~17日,三峡区间、汉江中下游、长江中下游干流北部有大~暴雨、局地大暴雨,累计面雨量50~80毫米,汉江、清江、鄂东北诸河等支流来水相继增加。据水文气象预报,18日乌江上中游、长江中下游干流附近有大~暴雨、局地大暴雨,19~24日长江中下游干流及以南仍有持续性强降水,累计面雨量:湘江、信江、鄱阳湖区200毫米左右,修水、赣江、抚河、饶河150~200毫米,资水、洞庭湖区、长江下游100~150毫米;长江上游支流乌江,中下游支流清江、鄂东北诸河、洞庭湖水系、鄱阳湖水系、滁河、青弋江、水阳江将有明显涨水过程,部分支流可能发生超警洪水,局部强降雨可能引发山洪灾害和中小河流较大洪水。


鉴于当前防汛形势,根据《长江流域水旱灾害防御预案》,长江委决定自6月18日18时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要求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广西、贵州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以及长江委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防总、水利部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巡查防守,特别要重视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月18日18时

长江防总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6月16~17日,三峡区间、汉江中下游、长江中下游干流北部有大~暴雨、局地大暴雨,累计面雨量50~80毫米,汉江、清江、鄂东北诸河等支流来水相继增加。据水文气象预报,18日乌江上中游、长江中下游干流附近有大~暴雨、局地大暴雨,19~24日长江中下游干流及以南仍有持续性强降水,累计面雨量:湘江、信江、鄱阳湖区200毫米左右,修水、赣江、抚河、饶河150~200毫米,资水、洞庭湖区、长江下游100~150毫米;长江上游支流乌江,中下游支流清江、鄂东北诸河、洞庭湖水系、鄱阳湖水系、滁河、青弋江、水阳江将有明显涨水过程,部分支流可能发生超警洪水,局部强降雨可能引发山洪灾害和中小河流较大洪水。


鉴于当前防汛形势,按照《长江流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长江防总决定自6月18日18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同时要求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广西、贵州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防总、水利部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巡查防守,特别要重视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全力做好应急抢险、转移安置、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湖北发布、新华社、长江水利、长江委防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