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鄂城至太和等道路班线客运票价的通告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调整鄂城至太和等道路班线
客运票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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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鄂城至太和等9条开往梁子湖区的农村客运线路起点站调整至鄂州综合客运枢纽站,增加了行驶里程。根据鄂州市交通运输局、鄂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鄂州市农村道路客运车型运价方案>的通知》(鄂州交运文[2015]28号)规定,鄂州市交通运输局对以上客运线路票价进行重新核准,现予以公布执行。 


一、农村道路旅客运输价格为政府定价,重新核定的票价详见附表,各相关道路班线客运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浮动。 


二、成人及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1.5米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分别凭《学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优待票按照实际执行价格的50%计算。对享受优待票、免票乘车的旅客,道路班线客运经营者无不当理由不得拒载。 


三、票价之外严禁收取空调费等其它费用。高溫炎热季节气温高于28℃时应开启空调,市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将加强对有关线路班车空调的开启、关停进行监管,对不按规定执行者严肃查处。 


四、各相关道路班线客运经营者要在客车显著位置悬挂经交通部门批准的梯形票价,实行明码标价,接受旅客监督。按照新的《价格法》道路客运领域价格行为监督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乱收费、乱涨价的违规行为将由价格主管部门查处。 


六、本次调整后票价自通告之日起执行。 

📎 附件 票价表(点击文字查看)
📎鄂州市进城农村客运线路全程票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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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